循环经济范式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马克思时代之后发展起来的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是系统研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规律和经济活动中循环利用问题的科学,这已广为人知。到20世纪资源环境问题爆发之后,很多科学家开始重新研究物质循环型的经济增长问题。
1966年,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受到宇宙飞船的启发,认为人类必须不断重复利用其有限的资源,保持内部良好的环境,人类才可能延长这个系统的运转寿命,并在其中生存下去。由此,鲍尔丁主张建立既不会使资源枯蝎,又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循环使用各种资源的“循环式经济”,以替代过去单程式的经济。
20世纪以来,关于资源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的论述是浩瀚的,引发了循环经济概念的逐渐清晰化。在对大量观点和研究成果继承和批判分析的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奈尔斯在20世纪90年代主张,资源廉价而劳动力稀缺的“牧童经济”是一种过去的事物,我们必须快速转向资源被重复使用的“飞船经济”,这需要做出重大努力(政府必须扮演重要领导角色)来封闭物质循环。
当然,可持续发展概念及其理论的形成对循环经济概念的范式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循环经济本身是国际社会在可持续发展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一种概念和实践模式。
在实践层面,沿着生活(消费)废弃物问题的处置、再利用问题的主线,德国在1994年制定、1996年实施了一部特殊的法律。关于该法的名称有三种翻译版本:《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促进闭合物质循环废物管理和保障环境无害化垃圾处置法》、《物质闭合循环型经济及废物管理法》。目前,第一种名称在国内较为流行,第二、三种称谓比较受德国相关专家的认同。不管怎么翻译,从该法的条文看,所谓的循环经济在立法初期是指“物质闭合型的垃圾经济”。
日本同样以废弃物问题为主线,形成了“循环型社会”的说法。日本2000年颁布的《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第二条的定义称:“本法所称‘循环型社会’是指,通过抑制产品成为废物,当产品成为可循环资源时则促进产品的适当循环,并确保不可循环的回收资源得到适当处置,从而使自然资源的消耗受到抑制,环境负荷得到削减的社会形态。”从两国实践重点领域看,德国的“循环经济”与日本的“循环型社会”在概念产生之初,没有较大的本质性区别(任勇,2004)。至此,循环经济的概念正式出现,并为国际社会所关注。
